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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有财产
发布日期:2013-01-02    作者:孙心远律师
 一、夫妻共有财产的概念  
所谓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受我国《婚姻法》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二、婚姻法及司法解释关于夫妻共有财产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对《婚姻法》第十七条进行了补充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三、在处理夫妻共有财产的时候需注意的几个问题
    
    1、婚前属于一方的房产,夫妻生活满八年并不转化为夫妻共有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199313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 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它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这个司法解释中首次确认了夫妻共同财产的转化所得。2001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9条: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该司法解释明确了属于婚前的个人财产不因夫妻关系的存续而转化为共有财产。
 
2、军人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部分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以夫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有财产。举例说明:张宏才在20岁参军,于2004年办理结婚登记,2006年专业取得择业费16万,2008年双方离婚。如果要分割自主择业费的话,计算方法如下:160000/(70-20)X4(年)=12800(元),即夫妻共有财产为12800元。其中70为人均寿命,20岁时为入伍时的实际年龄,4为双方的结婚年限。
 
3、私房钱应当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如果夫妻双方没有实行“AA”制,且未对私房钱的归属作出明确约定的,该财产应当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根据证据规则的规定“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主张分割的一方须提供证据证明私房钱的存在,对方否认的话,须提供相反的证据加以证实。
 
四、夫妻共有财产的约定
 
《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婚姻当事人可以通过协议形式,对婚前、婚后财产的占有、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债务的清偿、婚姻关系终止时的财产清算等事项作出约定,该约定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禁止性的规定,应当属于合法有效。法律对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约定没有时间限制,可以在婚前,也可以在婚后,当然也不会干涉当事人对已经约定的财产根据夫妻双方的意见重新约定,而且根据民事意思自治的原则,对夫妻财产的约定,国家法律也采取的是契约优先的原则。即有契约依契约,无契约依法定。
 
约定夫妻共同财产须具备的法律要件
 
     第一,当事人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第三,当事人亲自为的行为,不适用代理;
第四,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五、夫妻共有财产的处置
 
(1)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处理权平等。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有权决定。
  (2)夫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做出重大处分决定的,另一方有权否认该处分的法律效力。但如第三人有理由相信该处分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该善意第三人
夫妻对共同财产也要承担一定的义务。家庭生活的费用,由共同财产支付,不足时,由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分担。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义务所负债务,由共同财产清偿;不足时,则由个人财产负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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