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能否成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股东
中国公民能否成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股东
依照中国目前的法律,设立外商投资的公司,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不能以股东身份直接与外商共同投资设立中外合资或者中外合作公司。
中国自然人要想成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股东,可以有两种变通的办法:
一种办法是先注册一个公司,该中国自然人可以单独或与他人合作先成立一个企业,然后再以该企业的名义与外商共同成立合资公司。
另外一种变通的方法是股权并购。根据2006年9月8日起施行的《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第57条:“被股权并购境内公司的中国自然人股东,经批准,可继续作为变更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方投资者”。也就是让外商并购境内公司,被股权并购境内公司的中国自然人股东,经批准,可继续作为变更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方投资者。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按照原《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中国自然人必须在原公司担任股东1年以上,才可以成为变更后的外商投资公司的股东,而新的并购规定已经取消了自然人股东持股1年以上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