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冒充他人贷款签字 换来一年半的监狱生活
发布日期:2012-12-29    作者:110网律师
帮朋友代签个名字,却换来了一年半的监狱生活,相信朋友的魏军真是连做梦也没想到。

  26岁的于岚是抚顺市抚顺县农民,前男友吴仁和她分手后与另一女子结婚,于岚一直认为吴仁欺骗了她的感情,伺机报复对方。

  分手后,于岚将二人恋爱期间吴仁购买房屋的产权证留下,给了吴仁一本假证。由于于岚与新男友小张商议开歌厅,两人通过中介用吴仁的房屋产权证抵押贷款。为保贷款成功,于岚从假证贩子手中买了一套吴仁假身份证和户口簿。

  可是贷款需要房主本人到场,咋办呢?

  于岚找到好友魏军和一女子充当吴仁夫妇在贷款协议上签字,并保证不会出事。去年123日上午,魏军和小倩持于岚提供的假身份证件,帮于岚贷款19.4万元。

  当日下午,吴仁就发现于岚用自己房屋产权证骗取贷款。之后,于岚和小张逃离抚顺。

  今年43日,潜逃至北京的于岚被警方抓获,小张投案自首,魏军也被警方缉拿归案,小倩则始终在逃。

  近日,新抚区人民法院认定,于岚、小张和魏军犯有诈骗罪,依法判处于岚有期徒刑15年,小张有期徒刑4年,魏军有期徒刑一年半。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