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司考宪法:资本主义国家宪法的发展
发布日期:2012-12-26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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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宪法是资产阶级革命后的产物
17、18世纪,英、美、法等国在资本主义发展的基础上,先后爆发了资产阶级革命。革命胜利后,取得政权的资产阶级将在革命过程中建立的民主制度以法律的形式予以确认,形成了各自的宪法。
从整体上看,资本主义宪法的发展经历了资本主义上升时期和帝国主义时期两个发展阶:
1、资本主义上升时期的宪法,早期的资本主义宪法普遍确认了资产阶级民主制度的基本原则,赋予了公民在法律上的权利和自由,确认“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有一定的进步性和民主性。
2、帝国主义时期的宪法,这一时期的资产阶级宪法反映了垄断资本主义的经济要求,强化了高度集权的国家体制,削弱了议会民主和人民的民主权利,同时也反映了资产阶级国家各类矛盾的尖锐化。1919年德国的《魏玛宪法》就是在德国工人运动高涨的情况下制定的。《魏玛宪法》规定了比较完整的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体制和公民的广泛权利和自由,带有浓厚的资产阶级民主主义和社会改良主义色彩。
宪法的发展趋势
资本主义宪法发展趋势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公民个利的扩大;问题的普遍化、国际化;分权与制衡机制的变化;宪法与国际法的结合;宪法保障制度的日趋完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