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民诉法名师讲义:基本原则
发布日期:2012-12-25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司法考试民诉法名师讲义:基本原则。民事诉讼法与仲裁法作为民事程序法中的重要内容,都具有知识体系性强、条理清晰的特点,因此,大家掌握其整个学科知识体系,尤其是整个知识体系建构的理论基础,是融会贯通、理解并掌握民事诉讼法与仲裁法基本知识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是拿到司法考试民诉试题分数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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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二)同等原则与对等原则
(1)同等原则:外国主体与中国主体有同样的待遇。
(2)对等原则:我国法院对该外国主体加以同样的限制。
(三)辩论原则
1.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
2.可以是实体方面的,可以是程序方面的,也可以是证据方面的;
3.贯穿_______________的始终。但非讼程序无法辩论。
4.辩论权是当事人的权利,证人没有辩论权。
(四)处分原则
1. 判决内容不能超出原告的请求范围。
2. 调解协议内容超出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