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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民法名师讲义:侵权责任的保护范围
发布日期:2012-12-24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司法考试民法名师讲义:侵权责任的保护范围。侵权责任的保护范围是司法考试的重要考点,考生应当重点复习,小编将这一考点的主要内容进行了整理,希望能够对考生的复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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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法第2条】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1、权益=权利+利益

包括但不限于:物权、人格权、身份权、知识产权、股权、继承权

2、身体权、名称权没有规定,但是也包括在内

3、第三人侵犯债权制度原则上不予承认

4、合法的人身、财产利益——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精损第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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