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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团体登记变更流程 (南京)
发布日期:2008-06-25 文章来源: 互联网
社会团体向业务主管单位申请变更→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登记管理机关审核后,作出准予或不准变更的决定,准予变更的由登记管理机关发给新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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