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司考民法笔记:侵权责任的保护范围
发布日期:2012-12-05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司考民法笔记:侵权责任的保护范围。2013年司法考试备战的号角已经吹响,为了帮助更多的考生通过2013年的司法考试,法律教育网的小编整理出侵权责任的保护范围的复习笔记供大家复习参考。

精彩链接:

司考民法笔记: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司考民法笔记:人格权

司考民法笔记:无因管理

司考民法笔记:不当得利

【侵权法第2条】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1、权益=权利+利益 法律 敎育 网

包括但不限于:物权、人格权、身份权、知识产权、股权、继承权

2、身体权、名称权没有规定,但是也包括在内

3、第三人侵犯债权制度原则上不予承认

4、合法的人身、财产利益——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精损第1条)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