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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警方“户政受理中心”7月1日对外服务 (南京)
发布日期:2008-06-24    文章来源: 互联网

群众申办户口更方便快捷了

――南京警方“户政受理中心”7月1日对外服务

 

 

为了全面落实打造服务型公安机关二十条举措,深化户口审批制度改革。从7月1日起,南京市公安局在全市17个区(县)公安分(县)局设立的“户政受理中心”全部对外服务。今后,群众凡符合户口政策规定,需审批办理的户口可以直接到“中心”申办,警方将为您实行“一站式”服务。据南京市公安局何德忠副局长介绍,推行“户政受理中心”的目的是按照“优质高效、公正廉洁、公开便捷、方便群众、科学管理”的原则,对现行的派出所、分(县)局、市局三级户口审批制度进行改革,取消派出所户口的一级受理、审批,并将户口审批时间由原40个工作日,缩短为20个工作日,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

市公安局户政处负责人还就“户政受理中心”工作的受理范围、办理程序、服务承诺等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户政受理中心”受理、办理户口的范围主要有哪些?

答:1、业务咨询:接待群众对申办各类户口、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人口信息查询等有关事项的政策、程序、手续的咨询,接受群众对本“中心”工作人员及本分局派出所户籍、身份证内勤的投诉。

2、直接办理事项:(1)劳改、劳教释放恢复户口;(2)出国人员回国恢复户口;(3)办理临时身份证;(4)办理边境通行证(六城区除外)。

3、受理审批事项:(1)符合规定的“三投靠”户口;(2)符合规定的领养户口;(3)随军户口;(4)小城镇户口;(5)《十项措施》户口;(6)需上报市局审批的其他户口;(7)更改姓名、年龄、民族。

4、受理上报市局审批事项:(1)事实领养的户口;(2)疑难复杂的户口;(3)其他需上报市局审批的户口。

问:目前哪些户口仍要到派出所去办理?

答:出生登记、注销户口、退伍恢复户口、市内户口迁移等户口仍在派出所办理。

问:户政受理中心办理户口的程序是什么?

答:对申请人或申请单位持有关落户证明、材料符合政策规定、手续材料齐全的户口,可当场办理。对需要户政受理中心审核、审批的户口,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结果由受理中心审批完成之后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到申请人。

问:“户政受理中心”有哪些服务承诺?

答:1、“中心”必须环境整洁、设施齐全,及时提供便民服务。

2、“中心”工作人员必须做到坚持使用文明、规范用语,着装上岗、挂牌服务、热情服务、坚持原则、廉洁自律。

3、“中心”工作人员对群众申办户口手续齐全的必须当场办理,手续不齐全的一次性解释清楚。对需报批的各类户口,严格按照中心受理程序的规定,在服务时限要求内办结,实行“一站式”服务。

4、“中心”必须坚持警务工作“五公开一监督”,即公开办理条件、公开办理程序、公开办理时限、公开办理结果、公开收费标准,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中心”将各类办事须知公开并在显著位置设立投诉、意见箱簿。

 

南京市公安局户政处户政科联系电话:025-4420321    025-442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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