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2013年司法考试刑诉:公安机关可先行拘留的情形
发布日期:2012-11-27 文章来源:互联网
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中华考试网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公安机关可先行拘留。
相关法律知识
»
2012司法考试刑诉之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的情形
»
司法考试刑诉法之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的情形
»
2012司法考试辅导: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的情形
»
司法考试刑诉之公安机关受理案件
»
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的适用情形有哪些
»
2013年司法考试刑法考点:转化犯情形
»
2013年司法考试刑诉辅导: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
2013年司法考试刑诉辅导: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行使机关
»
2013年司法考试行政法:行政机关
»
2013司法考试刑法:抢劫罪的加重情形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