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用注射器扎人索要烟钱获刑
两男子为了索要烟钱,用注射器扎被害人的背部,迫使其交出一百元。11月2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唐善平、唐济荣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3月17日11时许,被告人唐济荣见被害人莫春福在桂林市唐家村赌博赢钱后,即在唐家村村口向莫春福索要烟钱,因莫春福拒绝,被告人唐济荣即打电话叫被告人唐善平过来帮忙。被告人唐善平来到后,即拿出随身携带的一个注射器,威胁被害人莫某要钱遭到拒绝,而后被告人唐善平用注射器扎莫春福的背部,迫使莫某将一百元人民币交给二被告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唐善平、唐济荣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方式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抢劫罪。二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相互配合,作用相当,不宜区分主从犯。鉴于二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态度较好,均对其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