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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入场经营《营业执照》应提供的材料(南京)
发布日期:2008-06-23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办事依据 进入生产资料市场和生产要素市场从事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领取营业执照,申请者可直接向设在市场内的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 入场申请表;

2. 入场者主办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 入场单位负责人任命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4. 主办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民事责任担保书;

5. 与市场主办单位订立的场地设施租赁合同。

从事建筑业的还需提供建筑业资质证书和南京市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从事运输业的还需提供运输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办事流程图 暂无!
办事时间  
办事地点  
办事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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