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存在的八大法律风险
随着房地产一级市场的不断发展,商品房买卖已经成为我们社会大众耳熟能详的的事情。然而,利益的不同,决定了房地产开发商和商品房购买者之间难免会有这样或者那样的矛盾,这就需要我们广大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要合理地规避相关的法律风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利益。
风险一:开发商逾期交房。一般实际交房的日期往往迟于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这侵犯了购房者的及时住进新房的权利,构成了合同违约。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这种情况是可以追究开发商的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风险二:面积增大或缩水超过3%的误差。一旦实际交房的面积比原合同约定的面积增大或者缩水超过3%的误差,那么购买者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风险三:分摊面积不公。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出现分摊面积不公是常有的事,但基于合同的霸王条款,很多购房者也只能委屈地接受。其实,开发商的这种情况,也是构成违约的。
风险四:分户房产证、公用土地使用证未办好或办不好。众所周知,购买一套房子,没有产权证,意味着购买者只享有该房子的使用权,不享有所有权。一旦发生变故,购买者的权利很难得到维护。这种情况下,也可以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风险五:先前合同承诺不能兑现,例如,车道,车库,绿化,公共安全等。这种情况,也可以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风险六:有收据无发票,引起税务承担。有些开发商在交易过程中,为了合理避税,往往给购买者开财务收据,而不开发票,如此这般,导致在房屋过户的时候,引起购房者必要的税务承担。
风险七:五证两书不齐。法律规定,在五证两书不齐的情况下,开发商是没有售房资格的,一旦发生交易,最后吃亏的还是购房者。
风险八:房屋室内质量有问题,简易装修不到位,材料不规范。这种情况,在实务中见多不怪,开发商往往以各种理由推脱责任,极大地损害了购房者的权益。
综上所述,整合了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容易发生纠纷的八大风险点,希望广大购房者在实务中,能够合理规避这些风险,合理维护自己的利益。不要等到纠纷出现了,才想到维权,到那时,不说为时已晚,也可以说麻烦大大地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