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 申请房地产明码标价 |
法律依据 | 《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价格法》、《关于对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实行明码标价、禁止价格欺诈的通知》。 |
数量及方式 | |
条 件 | 申请单位应取得主管部门的预售许可证。 |
申请材料 | 1、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 2、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提交原件核对)。 3、书面申请书。 4、收费公示样板一式两份。 |
申请表格 | 房地产价目表.DOC |
申请受理机关 | 各分局物价检查所 |
决定机关 | 各分局物价检查所 |
程 序 | 受理申请材料。 2、初审(不合格者退回或要求补齐材料)。 3、正式受理。 4、出具监制意见。 |
时 限 | 自正式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内办结 |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 |
法律效力 | |
收 费 | 无 |
年审或年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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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价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