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车不慎酿事故 主动赔偿获轻刑
据检察日报2010年2月21日(丁传富 刘驰来 王金)报道:驾车不慎酿成20人受伤的重大交通事故,因案发后能够主动赔偿,肇事司机最终被法院从轻判决。近日,江西省铜鼓县法院一审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周先敏拘役四个月。
2009年12月20日清晨,铜鼓县三都镇西向村村民周先敏受村民徐联芳邀请,驾驶另一村民刚买来的制动性能不良的旧低速货车,搭载徐联芳的亲友去寻找其走失的父亲。7时57分,当车行至密西线路段时,因周先敏未注意行车安全,致使车辆驶出路外滑入公路右侧的山涧中,造成同车20人受伤,其中3人重伤的重大交通事故。事后,周先敏家属主动垫付了被害人的医疗费。铜鼓县三都镇政府得知周先敏家境贫寒后,遂向社会各界倡议对这次交通事故的被害者进行捐款,从而使被害者家属的情绪得到稳定。
法院审理后认为,周先敏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但因其认罪态度较好,家属积极赔偿被害方的经济损失,能够得到被害人的谅解,确有悔罪表现,在量刑时遂酌情从轻。
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