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 人事编制政务公开 |
法律依据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492号) 二、《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156号) |
数量及方式 | |
条 件 |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需要,可以向我局申请公开我局掌握的未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我局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办理;对于我局已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原则上不再接收申请。 |
申请材料 | 一、《深圳市人事局(编办)信息公开申请表》(我局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二、申请人身份证或其他能证明身份的证件(提交复印件,验原件;当事人委托他人办理时,还需要提供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
申请表格 | |
申请受理机关 | 办公室 |
决定机关 | 深圳市人事局(编办) |
程 序 | 一、申请人在网上下载并详细填写《深圳市人事局(编办)信息公开申请表》。 二、申请人将申请材料送达受理地点进行登记。 三、受理人依据申请表,能现场提供的信息,当场告知申请人;不能现场提供的信息,待准备好后通知申请人领取。 |
时 限 | 登记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复杂申请的办理最多不超过30个工作日。 |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 |
法律效力 | |
收 费 | 若申请人要求选择纸面或光盘提供方式,本单位将按有关规定收取成本费用。 |
年审或年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