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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一年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否一定要付双倍工资?
发布日期:2012-10-11    作者:110网律师
案情回顾:张某在一家餐饮店工作6个月,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签订劳动和同时,张某只填写了合同的前面空白处,却没有在落款处签字。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是否要支付张某双倍工资?
李律师认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即使劳动者出具本人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的书面声明,用人单位还是要承担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它包括通知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规定期限内主动提出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和拒签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对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拒绝使用)。用人单位的上述义务并不是劳动者的单方面声明放弃就可以免除的。因此,劳动者提供的不愿意订立劳动合同的书面声明,不具有免除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义务的法律效力。即使劳动者同意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要承担未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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