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侵犯名誉权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发布日期:2012-10-05    作者:王红影律师

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和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侵犯名誉权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可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进行,内容须事先经人民法院审查。   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范围,一般应与侵权所造成的不良影响的范围相当。   公民、法人因名誉权受到侵害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应该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公民并提出因侵犯名誉权精神损害赔偿要求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与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后果等情况酌定!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