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主任为胡某涉嫌贩卖毒品案成功取保候审
陈主任为胡某涉嫌贩卖毒品案取保候审作者:陈志学 日期:2012年09月16日
陈主任为胡某涉嫌贩卖毒品案取保候审
双击自动滚屏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发布者:陈志学 发布时间:2012-9-16 9:19:01 阅读:198次
2012年8月9日胡某(盐城籍)在泰州某酒吧任副总,在公安机关检查过程中,在其办公室搜出毒品,后被刑事拘留,羁押于泰州市看守所。后其妻子及家人经过一段时间努力,没有效果后,于8月31日(周五)找到江苏胜泰律师事务所陈主任寻求帮助,因时间紧、陈主任接受委托后,立即与办案机构取得联系,并与下午赶往市看守所会见胡某,了解相关案情后,周一并又及时与办案机构沟通,提出取保的想法,陈主任认为本案虽然为毒品犯罪,但其本身涉案毒品的类型、数量、社会危害性不大,希望能从帮助、教育的角度出发,给其一个从新做人的机会,后公安机关依法在法定期限提请逮捕,陈主任又及时赶往检察机关批捕部门进行沟通,同样提出取保的要求,认为此案没有逮捕的必要,取保不致于产生社会危害性,经过检察院批捕部门领导的研究,最终,本案检察机关没有同意逮捕,公安机关依法为其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胡某于2012年9月14日成功取保回家!陈主任及时有力的法律帮助,胡某及家人表示感谢!陈主任感悟“给当事人带去有力的帮助,是律师的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