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 深圳市特区内房屋建筑的分户、分层面积查询,基础测绘成果查询。 |
法律依据 | |
数量及方式 | 深圳市特区内竣工后房屋建筑和基础测绘成果,方式为人工服务。 |
条 件 | |
申请材料 | 基础测绘(地形测量、工程测量、摄影测量等): 1、法人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2、深圳市测绘队伍注册登记证(复印件)。 房屋建筑面积测绘: 单位——1、本人身份证或工作证;2、法人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 个人——1、权利人身份证或委托证书;2、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注: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时,需出示《协助查询通知书》,金融部门需提交相关合同、借据等。 |
申请表格 | 无 |
申请受理机关 | 特区内由深圳市地籍测绘大队档案室受理,宝安、龙岗两区由辖区分局窗口受理。 |
决定机关 | 特区内由深圳市地籍测绘大队,宝安、龙岗两区由辖区的测绘中队。 |
程 序 | 查询人递交申请材料——填写《档案查询登记表》——查询——查询回执——填写《档案利用效果登记表》。 |
时 限 | 实时办理。 |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 查询回执。 |
法律效力 | 《依法行政手册》。 |
收 费 | 《广东省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规定》(编号)BA91048(1-3)。 |
年审或年检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