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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诱奸12岁继女产下女婴被捕 继女为其求情
发布日期:2012-09-26    作者:孙新律师
  大江网   大江网讯 郭蓓蕾、侯燕豫、记者朱超报道: 身为继父,诱奸继女,还企图与继女成夫妻,结果被其妻子告发。9月25日,大江网记者获悉,近日,赣州市于都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荒唐的强奸案。一审判处被告人刘某某有期徒刑十一年。
  据了解,2006年2月,被告人刘某某与离异女子大凤(化名)结婚,大凤带着与前夫所生的女儿小玉(化名)与被告人一起生活。2009年下半年,刘某某施以小恩小惠,诱骗不满十二周岁的小玉与其发生了性关系。
  2010年3月,刘某某将小玉从学校带至外省打工,并以夫妻名义同居。一年后,小玉产下一女婴,当时其尚未满14周岁。大凤知情后,痛恨不已,向公安机关报案。不久,刘某某被抓获归案。更为可悲的是,心智未成熟的小玉多次到司法机关为禽兽继父求情,要求对其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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