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 司法鉴定人注销登记 |
法律依据 | |
数量及方式 | |
条 件 | 司法鉴定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负责登记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一)依法申请终止司法鉴定活动的; (二)所在司法鉴定机构注销或者被撤销的; (三)《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使用期限届满未申请延续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申请材料 | (1)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注销登记申请表(原件3份) (2)原执业单位出具的司法鉴定忍解除人事劳动(聘用)关系、所承办鉴定个案和承担工作已办结、结清债权债务的证明书。 |
申请表格 | |
申请受理机关 | 深圳市司法局 |
决定机关 | 省司法厅 |
程 序 | |
时 限 | |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 |
法律效力 | |
收 费 | 无 |
年审或年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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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登记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