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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人注销登记(深圳)
发布日期:2008-06-19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内  容 司法鉴定人注销登记
法律依据
数量及方式  
条  件 司法鉴定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负责登记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一)依法申请终止司法鉴定活动的;
  (二)所在司法鉴定机构注销或者被撤销的;
  (三)《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使用期限届满未申请延续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申请材料 (1)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注销登记申请表(原件3份)
(2)原执业单位出具的司法鉴定忍解除人事劳动(聘用)关系、所承办鉴定个案和承担工作已办结、结清债权债务的证明书。
申请表格
申请受理机关 深圳市司法局
决定机关 省司法厅
程  序
时  限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法律效力
收  费
年审或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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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登记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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