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 二级运动员审批;一级运动员审核 |
法律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1995年8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第三十条; 2、《关于施行〈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和各项目〈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的通知》2005年10月1日国家体育总局文件(体竞字[2005]172号); 3、《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2005年10月1日国家体育总局文件体竞字[2005]172号第六条。 |
数量及方式 |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许可。 |
条 件 | 1、参加深圳市体育、教育部门主办的市级比赛或代表深圳市参加市级以上体育比赛; 2、达到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所规定的各项目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 3、各项目可以授予相应等级称号的比赛须列入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年度计划,具体比赛、种类和名称按各项目等级标准执行; 4、运动员必须在取得成绩后6个月内向市体育局提出办理申请,超过时限的不予受理。 5、以集体球类成绩申请等级称号的,由运动员所属部门在等级标准规定的人数内进行一次性集体申请,个别申请的不予办理。 法律依据:《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三条。 |
申请材料 | (一)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审批申请材料: 1、《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2、经过竞赛组委会核准下发的有效成绩证明,包括获奖证书、比赛裁判长签发的成绩证明单、比赛秩序册和成绩册的复印件(核原件); 3、免冠大1寸红底彩色相片2张。 (二)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审核申请材料: 1、《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2、经过竞赛组委会核准下发的有效成绩证明,包括获奖证书、比赛裁判长签发的成绩证明单、比赛秩序册和成绩册的复印件(核原件); 3、免冠大1寸红底彩色相片2张。 法律依据:《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第十一条。 |
申请表格 | 《运动员技术等级申请表》(见附件)可在市体育局竞技体育处领取,也可在深圳体育局信息网站上(//www.szsport.gov.cn)免费下载。 |
申请受理机关 | 深圳市体育局。 |
决定机关 | 深圳市体育局。 |
程 序 | (一)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审批: 1、由运动员或其所属部门将申请材料报区级体育部门审核; 2、经区级体育部门审核合格后报深圳市体育局; 3、深圳市体育局竞技体育处受理申请,对申请材料齐全的出具《深圳市体育局非行政许可补充材料通知书》,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出具《深圳市体育局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补充材料通知书》; 4、深圳市体育局竞技体育对受理的申请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报局领导审定; 5、对符合条件的,由深圳市体育局批准发证。 (二)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审核: 1、由运动员或其所属部门将申请材料提交深圳市体育局; 2、深圳市体育局竞技体育处受理申请,对申请材料齐全的出具《深圳市体育局非行政 许可审批和登记受理通知书》;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出具《深圳市体育局非行政许可补充材料通知书》; 3、深圳市体育局竞体处对受理的申请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报局领导审定; 4、对符合条件的,报广东省体育局审批。 依据:《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十二条。 |
时 限 | 1、深圳市体育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与否决定; 2、深圳市体育局在作出审批决定后10个工作日内制作证件,并通知申请人领取证书。依据:《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运动员证书》,无期限规定。 |
法律效力 | 证明持证人具备的专业运动技术水平。 |
收 费 | 无。 |
年审或年检 | 无。 |
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申请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