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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
发布日期:2012-09-17    作者:连会有律师
夫妻财产(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构依法对夫妻(未婚夫妻)双方就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实行何种财产制度及所得财产的分配方法、原则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的证明活动。财产约定协议公证可以是未婚夫妻在婚前申办,称婚前财产约定公证;也可由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申办,称夫妻财产约定公证。
申办该协议公证须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到公证处提出申请,申请时,应提供如下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已结婚的同时提供结婚证。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存款证明或存折;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应提供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
现有双方财产(含债务)的名称、数量、规格、种类、价值、状况等;
现有双方财产的归属及今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债务)的归属;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
其他约定,如共同债务如何清偿,财产孳系息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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