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市内在职人才调出深圳(深圳)
发布日期:2008-06-19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内  容 市内在职人才调出深圳
法律依据 《干部调配工作规定》(人调发[1991]4号)
数量及方式  
条  件 深圳市在职干部,但属《干部调配工作规定》第八条规定的除外。
申请材料 1、申请调出深圳市报告;(须本人签名)2、《市内干部调动审查表》;(从深圳市人事局网站中的业务表格下载。由调出单位填写并签署意见及盖公章)3、调入我市时的《调动通知》或《毕业生接收介绍信》;(提交复印件)4、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提交复印件)5、接收单位所在地人事部门的同意调入文件;(提交原件)6、户口迁移证;(迁出深圳户籍证明。验原件,不用装订)7、《干部行政介绍信》和《工资转移介绍信》。(提交原件。不用装订,由调出单位向深圳市人事局开具的)
申请表格
申请受理机关 流动调配处
决定机关 深圳市人事局
程  序 1、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调动申请,按“申报资料”顺序以A4纸大小规格装订,向深圳市人事局人才调出窗口报送上述资料。若拟调出的是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须先到市编办办理完毕出编手续后,再办理人才调出手续。(须确定所申报的资料无缺后,再来办理人才调出手续。)2、同意后,领取《深圳市人事局市内干部调出通知》(此件交回调出单位留存)、《干部行政介绍信》、《工资转移介绍信》。
时  限 3个工作日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法律效力
收  费
年审或年检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