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 在深圳变更《保健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许可。 |
法律依据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1995年10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第二十七条;(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1996年3月15日卫生部令第46号)第二十八条。 |
数量及方式 |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许可。 |
条 件 | (一)具有保健食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 (二)具有保健食品卫生质量管理机构,并配有专门的机构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和经过专业培训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经过上岗前培训、健康检查合格; (三)具有与保健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符合卫生要求的经营场所(商业用途)、储存场地、设施、设备和卫生环境。经营场所必须内外环境整洁,远离污染源,距离垃圾堆(场)、公共厕所25米以上。在商场超市等其他商业企业以及商品交易市场内设立保健食品店的,必须具有独立经营区域,且标志清楚; (四)具有在保健食品贮藏、运输和销售过程中控制污染的条件和措施。经营场所和仓库(贮存区)须具有相应的采光、照明、通风、防尘、防虫、防鼠等设施;保健食品存放须设专门区域,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同库存放;保健食品仓库(贮存区)须设离地隔墙的货架,仓储设施符合产品的贮藏要求; (五)所经营的保健食品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 (六)选择以告知承诺方式申请的,申请人应仔细阅读和签署《深圳市〈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行政许可告知承诺书》,并切实履行承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八条、第二十六条;《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卫监督发〔2005〕498号)第十三条;《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表4。 |
申请材料 | 一、《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二、《授权委托书》(点击下载)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原件; 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五、变更法定代表人 提交上级主管部门或股东会议决议、人事任免决定、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是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备注: 1、填表前确知应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2、申请表封面的项目为必填项目,请认真如实填写申请表中的各项内容。 3、申请企业对所提交申请表、文件、证件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全部责任。 4、其它需提交的申请材料,请使用A4型纸打印或复印,按顺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公章,如申请企业未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需逐页签字。有条件可同时提交电子版一份。 5、提交材料属复印件的,均需提供原件核对。 6、申请企业提交的材料和表格应当打印,或用黑色、蓝黑钢笔、签字笔认真填写。 7、申请企业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整洁,不得涂改。申请表格确需涂改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签字或被授权能够补正材料的经办人签字确认。有公章的企业还应加盖公章。 8、保健食品经营企业改变经营地址的,应当到药监部门注销原《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后,重新申请并办理新的《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 9、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因涉嫌违法经营已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或已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尚未履行处罚的,暂停受理其《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的变更申请。 |
申请表格 | 《〈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变更申请表》(见附件1);保健食品经营企业《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上述表格可到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www.szda.gov.cn)下载区下载或到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窗口免费领取。 |
申请受理机关 | 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决定机关 | 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程 序 | 变更申请(申请人)→受理→审查→做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同意的,予以变更《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不同意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
时 限 | 变更《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法定代表人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 |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 《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有效期4年。有效期内,停止经营保健食品一年以上的,《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自动失效,当事人应及时到发证机关办理注销。 |
法律效力 | 凭《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未取得《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的,不得经营保健食品。 |
收 费 | 无。 |
年审或年检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