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四川关于盗窃罪数额认定,农村与城市的区别?
发布日期:2012-08-09 作者:
邱戈龙律师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农村县(包括市郊县)以
700
元为标准,城市(包括省辖市市区、直辖市和省辖县级市的城区,下同)以
1000
元为标准。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农村以
7000
元为标准,城市以
10000
元为标准。
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
50000
元为标准。
(热线咨询:
4000-929-110
)
(辩护狂网:
//www.bhkuang.com
)
相关法律知识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铁路运输过程中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
»
河南省法检公《关于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的规定》(2010年最新审理依据)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
»
保定刑事辩护资深大律师 - 关于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
»
关于铁路运输过程中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
»
山西省高院关于盗窃罪数额标准认定的规定
»
河南省关于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及刑法量刑的规定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铁路运输过程中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
»
河南省关于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