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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水计划指标核定或批准(上海)
发布日期:2008-06-17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办理机构:
上海市水务局行政审批受理处
办理地址:
江苏路389号(东诸安浜路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国定假日除外),9:00-11:30,13:00-16:30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申办对象资格:
用水单位
申办手续:
1.申请用水计划报告
2.项目批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相关证明材料
3.单位内部用水设备的名称、型号、数量及用水量情况
办理程序:
办理依据:
1、《上海市供水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 2、《上海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三款 3、《上海市深井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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