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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国有单位的工作人员构成职务侵占罪吗?
发布日期:2012-07-20 作者:
邱戈龙律师
国有公司、企业和其他国有单位不是从事“公务”,而是从事“劳务”的人员,如国有公司、企业和其他国有单位里的售货员、售票员、勤杂人员等,可以构成职务侵占罪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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