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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政府授权向台港澳、外国企业驻沪代表机构提供聘员业务的单位(上海)
发布日期:2008-06-17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办理机构: 外经贸委-外事处
申办手续:

 

办理程序:   上海市人民政府授权向台港澳、外国企业
  驻沪代表机构提供聘员业务的单位
  
  一、服务单位:上海市对外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金陵西路28号金陵大厦三楼
  电话:63861898
  传真:63856522
  E-mail:www.efesco.com
  
  二、服务单位:中国四达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联系地址:淮海中路283号香港广场南座15楼
  电话:63906868、63906655
  传真:63906677
  E-mail:www.chstar.com.cn
  
  三、服务单位:中国国际技术智力合作公司
  联系地址:衡山路922号建汇大厦18楼
  电话:54594545
  传真:64270269
  E-mail:www.ciicsh.com
  
  四、服务单位:中国国际企业合作公司
  联系地址:淮海中路93号大上海时代广场1503室
  电话:66391028*、53829700
  传真:64151122
  E-mail:www.hr-channel.com
  
  五、服务单位:中国国际人才开发中心
  联系地址:九江路333号金融广场1407室
  电话:63601963、63618728
  传真:63601853
  E-mail:citdc@online.sh.cn
  
  六、服务单位:上海国际服务贸易(集团)有限有限公司
  商务分公司外企服务分公司
  联系地址1:娄山关路55号新虹桥大厦5楼
  电话:62783159、62706644
  传真:62194740
  E-mail:stsserve@sh163e.sta.net.cn; stsserve@yahoo.com.cn
  联系地址2: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00号东方大厦707室
  电话:68407878
  传真:68407879
  E-mail:info@intergest.com.cn
  
  七、服务单位:中国上海外经(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
  电话:
  传真:
  E-mail:
  
  备注:雇员办理聘用手续后,即去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领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工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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