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A4纸打印,并按下列顺序排列,所附材料必须加盖公章)
(一)、选址阶段(项目建议书) 1、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审核申请表; 2、项目建议书; 3、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复印件); 4、地形图、总平面图、工艺流程等资料。 (二)、方案设计阶段(项目可行性) 1、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审核申请表; 2、选址卫生审核批件(复印件); 3、可行性报告或方案设计文件(地形图、日照分析、建筑平、立、剖图、工艺设计、设备布置); 4、涉及职业病危害的项目,应提供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5、涉及对人群健康有影响或受周围环境质量影响的公共场所项目,应在此阶段开展卫生评 价报告,施工设计送审前提交。 6、主管部门项目批准文件、规划部门方案设计审核意见书(复印件)。 (三)、扩大初步设计阶段 1、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审核申请表; 2、方案设计卫生审核批件(复印件); 3、扩大初步设计文件; 4、主管部门可行性批准文件(复印件)。 (四)、施工设计阶段 1、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申请表; 2、扩初设计卫生审核批件(复印件);; 3、主管部门扩初批准文件(复印件); 4、施工设计文件; 5、涉及对人群健康有影响或受周围环境质量影响的公共场所项目,应提供卫生评价报告。 (五)、竣工验收阶段 1、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申请书; 2、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3、工设计卫生审核决定(复印件); 4、经卫生部门资质认定的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水、微小气候、空气、噪声、工频磁场以及有毒有害物质浓度等)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电子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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