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机构: | 市、区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
办理地址: | 上海市城市交通业务受理中心 ;各区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
办理时限: | 当场办结 |
申办手续: |
1. 工商营业执照原件或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2.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3.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经济性质变更备案表》。可以在上海交通网下载,网址:www.jt.sh.cn |
办理程序: |
1、到受理中心领取备案登记表(可在上海市城市交通网站下载); 2、到受理中心提交规定的材料; 3、对提供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在《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经济性质变更备案表》上加盖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证明章。 4、受理中心根据变更项目,重新对申请者打印、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5、受理中心把有关资料和发放许可证记录,在发放或办结后,十日内移交运管处。 [牌证发放] 1、《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2、相应的《收费价目表》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许可证18元 |
办理依据: |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