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念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疗期间因为必要的饮食消费而有权要求的补助。在受害人缺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的情况下,受害人本人及其护理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也属于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范畴。
人身伤害(未构成伤残,以下同),伤残,死亡,遭受精神损害不能正常工作、生活需要治疗的情形下都涉及对受害人的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赔偿。
(二)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规定
《解释》第23条: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一般为30元/天)。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三)计算标准
1、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以实际住院天数为限。
2、住院伙食补助费只有住院者本人给予赔偿,护理人员没有住院伙食补助费。
(四)计算公式
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住院天数
(五)证据
①证明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证据就是住院费收据;
②如果转院需要转院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