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李某家属委托后,本律师会见了被告,此时其已预感自己将被判处死刑,但经仔细询问,律师了解到李某是第一个被抓获的人,其被抓获后主动交代了犯罪事实并供出了其他2名被告,同时协助公安机关将其他案犯抓获归案。至此,本律师在法庭上认为李某有重大立功的情节,应减轻或从轻处罚。
后一审判决李某犯绑架罪,应判处死刑,但同意本律师提出的关于其有重大立功的情节,故判处死缓,其他两名被告则被判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