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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行政复议有期限吗?
发布日期:2012-06-29    文章来源:互联网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工商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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