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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
发布日期:2012-06-26    作者:张敬辉律师
商标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和商标法的规定,商标侵权行为应当承担以下民事责任:
  1?停止侵权。停止侵权是所有在被诉时尚在继续的民事侵权行为首先应当承担的责任。商标侵权行为也不例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在处理商标侵权案件中,有权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
  2?赔偿损失。商标侵权行为人除了停止侵权以外,对权利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当然,由于注册商标专用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无法象有形财产那样计算损失赔偿额。因此,《商标法》第56条专门规定了赔偿的范围以及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应当注意的是,对于未注册的驰名商标,由于商标所有人不享有商标专用权,对于复制、摹仿、翻译未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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