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律师为苏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辩护,29天不到让其成功无罪释放
孔律师为苏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辩护,29天不到让其成功无罪释放
2012年5月21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的苏某被佛山市NH区公安分局批准刑事拘留,羁押在佛山市NH区看守所。
2012年6月7日,犯罪嫌疑人苏某的家属何某委托孔律师为苏某的辩护律师,提供法律服务!
2012年6月7日至2012年6月12日,孔律师接受苏某的委托和广东红棉律师事务所的指派,数次和本案经办机关(佛山市NH区公安分局)联系,了解案情,同时和苏某的家属协助做好调查取证工作;此外,通过会见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解答和帮助,深入了解案情。最后,孔律师向办案机关提供律师意见书,同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书面),且向办案部门提供相应的律师意见书。
2012年6月20日,佛山市NH区公安分局JJ派出所通知孔律师,办案机关同意孔律师的意见,作出对苏某无罪释放的决定! 当天,苏某家属到佛山市NH区看守所接送无罪释放的苏某。
至此,孔律师为苏某无罪辩护的法律工作取得完满成功。
( 孔律师经过多方面研究,本案苏某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的证据不充足,且苏某无犯罪的事实,孔律师经过全面努力及做了大量工作,为当事人取得最大利益,让其无罪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