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1、建设项目已经通过规划部门审批;
2、建设项目已经区县压覆矿产资源核查初审(限于房山、门头沟、密云、昌平、顺义、延庆、怀柔、平谷等八个山区县)。
二、申请
(一)提交材料
1、建设项目是否压覆矿产资源核查申请表;
2、市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规划意见书;
3、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地形图(1/2000~1/10000);
4、建设项目用地范围主要拐点经纬度坐标值及相对位置示意图;
5、区(县)国土资源分局地矿主管部门出具的初审意见书(限于房山、门头沟、密云、昌平、顺义、延庆、怀柔、平谷等八个山区县);
6、压覆矿产资源储量评估报告及评审意见书(仅限于经核查压覆矿产资源的项目);
7、压覆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仅限于经核查压覆矿产资源的项目);
8、行政机关认为还需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二)注意事项:
1、申请人提交的申办材料符合法定格式,且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2、根据北京市矿产资源分布情况对申请单位占地范围进行是否压矿的核查,确定是否压覆矿产资源;
3、确定申请单位占地范围内压覆矿产资源的,申请人需对所压覆的矿产资源进行储量评估(此时办理时限中止);
评估时需做以下工作:
(1)储量评估工作需由具有勘查资质的地勘单位按相关技术要求完成,并形成评估报告;
(2)评审机构要对评估报告进行评审,并出具评审意见书;
(3)申请人根据评估报告及评审结果填写压覆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
4、储量评估完成后,申请人需携带评估报告、评审意见书、压覆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再次进行是否准予压覆矿产资源的申请。经办人员根据评估结果及我市矿产资源管理相关政策,确定是否准予压覆占地范围内的矿产资源,并起草批复文件。如果占地范围内压覆的是重要的矿产资源还需提交国土资源部进行复审。然后将复审意见一并上报。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无
四、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申请人领取《建设项目是否压覆矿产资源核查申请的批复》、《不予办理批复的通知》等文书材料,申请人凭《行政服务事项材料收件单》领取有关批复。
(二)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12个工作日
2、收费标准:本事项不收费
五、便民提示
1、受理机构:北京市国土局业务受理中心
2、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号 100013
3、乘车路线:13、62、602、117、406、807到和平里站下车
4、咨询电话:64409669、64409789
5、监督电话:64409669
6、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30
7、网址://www.bjgt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