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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印刷许可(北京)
发布日期:2008-06-15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事项编号: 0032C010
事项名称: 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印刷许可
服务对象: 法人
办理依据: 1、《印刷业管理条例》
2、《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
收费标准: 本项目不收费
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办理机构: 市新闻出版局印刷复制业管理处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55号
乘车路线: 101路、109路、202、110路、674路、420路到朝内小街下
联系电话: 64081418
监督电话: 64081804
相关网址: www.bjppb.gov.cn
备注:

办事程序

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印刷许可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不核准印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

1、含有法律、法规禁止内容的;

2、未经著作权人授权或者版权归属无法确定的;

3、在社会上销售、传播或者变相销售、传播的;

4、向发送对象收取费用或者以其他任何名义搞有偿经营的;

5、刊载广告的。

6、申请人必须承诺不印制有以上情形之一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否则,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二、申请

(一)提交材料

1、《印制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申请书》。申请书应载明“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名称、编印目的、使用范围、规格(开本、印张)、形式(一次性或连续性)、印数等事项(《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第四条),由委托印刷企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申请人的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
(二)注意事项:

1、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材料的材料使用A4纸。

2、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无

 

四、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
1、核准印制的,登录"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登记表",制发《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并请申请人在准印证上签字。  

2、不核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3、对因不能提交符合规定的申请书暂时无法受理的,应当以《告知通知书》的方式一次性告知具体要求。
(二)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5个工作日
2、收费标准:本事项不收费

五、便民提示
1、受理机构:北京市新闻局印刷复制业管理处          
2、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55号
3、乘车路线:101路、109路、202、110路、674路、420路到朝内小街下   
4、联系电话:64081418       
5、监督电话:64081804
6、办公时间:工作日的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7、网址:www.bjppb.gov.cn

样表下载

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审核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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