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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资源食品初审(北京)
发布日期:2008-06-15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事项编号: 0020B011-1
事项名称: 新资源食品初审
服务对象: 法人
办理依据:  
收费标准: 本项目不收费
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10个工作日内颁发证件
办理机构: 北京市卫生局行政许可大厅
办公地址: 北京市宣武区枣林前街70号B座1层东北门“中环办公楼窗口大厅”内(南邻南菜园街1号北京中环假日酒店)邮编:100053
乘车路线: 56、423枣林前街西口下车南行过十字路口西侧;5、49、53、122、381、410、456、676、716、732、800、939、运通102椿树馆街下车东行至诺林大酒店斜对面
联系电话: 83978212 83978213 传真:83978212
监督电话: 65066969
相关网址: //210.75.201.203/xzxkdt
备注:

办事程序

新资源食品初审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北京市辖区内新资源食品的初审

二、申请
(一)提交材料:
1、新资源食品卫生许可申请表
2、产品配方及依据
3、生产工艺及简图
4、产品质量标准(企业标准)
5、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6、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
7、产品说明书样稿
8、可能有助于评审的其它资料(如国内外有关资料)
9、未启封的完整产品样品小包装3件
(二)注意事项:
申请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1、对同一项目的填写内容应一致,不得前后矛盾;
2、凡提交的申请材料均应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
3、申请材料应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图纸除外),建议中文使用宋体小4号字,英文使用12号字;
4、申请的各项内容应填写完整、清楚,不得涂改;
5、复印件应清晰,并与原件完全一致。

三、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
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在规定的期限内经审核批准后出具《省级初审意见表》。
(二)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10个工作日内颁发证件。
2、收费标准:不收费

四、便民提示
1、受理机构:北京市卫生局行政许可大厅
2、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区枣林前街70号B座1层东北门“中环办公楼窗口大厅”内(南邻南菜园街1号北京中环假日酒店)  邮编:100053
3、乘车路线:56、423枣林前街西口下车南行过十字路口西侧;5、49、53、122、381、410、456、676、716、732、800、939、运通102椿树馆街下车东行至诺林大酒店斜对面
4、联系电话:83978212  83978213  传真:83978212
5、监督电话:65066969
6、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00-17:00,节假日除外
7、网    址:
//210.75.201.203/xzxkdt

样表下载

新资源食品卫生许可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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