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申请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资格应具备以下法定条件: 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
二、申请 (一)提交材料 1、北京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资格申请表(一式三份); 2、法人资格证明原件、复印件(由所属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印章); 3、所属区县人民政府同意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证明(由所属区县人民政府出具)。 4、空域保障批准证明(由当地空域主管部门出具); 5、年度运行经费资金来源证明(由有效金融机构出具)。 6、所有指挥、作业人员资格证原件、复印件(由市气象主管机构颁发); 7、所有高炮、火箭设备来源合法证明; 8、所有作业设备年检合格证明(由指定设备检验单位出具),弹药存放地安全证明(由所辖地公安机关出具); 9、每个作业点地理信息、周边环境详细说明,及安全射界图; 10、规章制度及业务规范。 (二)注意事项: 1、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材料的材料使用A4纸。 2、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配合现场勘察工作
四、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资格证书》 (二)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20个工作日 2、收费标准:本项目不收费
五、便民提示 1、受理机构:北京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北京市气象局) 2、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44号 3、乘车路线:334、347、360、360区间、360快、425、437、632、709、714、804、831车道沟桥东下 4、联系电话:68400604 5、监督电话:68400891 6、办公时间:工作日的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7、网址:www.bjmb.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