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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认定许可(北京)
发布日期:2008-06-15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事项编号: 0009C007
事项名称: 北京市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认定许可
服务对象: 法人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九条第一款

收费标准: 本项目不收费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办理机构: 北京市财政局采购办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5号
乘车路线: 121、37、56、603、335、336 846、850、106、206 马神庙站,或乘车到航天桥,东行500米,路北("超市发"超市东侧)财政局
联系电话: 68430031
监督电话:
相关网址: //www.bjcz.gov.cn
备注:

办事程序

北京市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认定许可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1、依法成立的在北京地区注册的招标投标中介公司,并且与国家行政机关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2、直接获得国务院或北京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招标投标代理资格证书并通过年检;
3、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4、熟悉并执行国家、北京市有关政府采购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5、拥有足够数量的专业人员,其中具有技术、经济、法律专业中级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分别占在职人员总数的60%和20%以上;
6、具有从事招标业务所需的专家库等专业技术信息系统,能采用现代科技手段完成政府采购代理工作;
7、近三年内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不良记录。

二、申请
(一)提交材料:
1、招标代理机构基本情况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招标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最近一次年检证明;
4、完整的专家库人员名单;
5、近三年接受处罚及投诉情况(没有处罚及投诉也需附说明,并加盖公章)。标准:提交的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二)注意事项:
1、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材料的材料使用A4纸。
2、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无

四、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
批准或不予批准成为北京市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二)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20个工作日
2、收费标准:本事项不收费

五、便民提示
1、受理机构: 北京市财政局采购办
2、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5号
3、乘车路线:121、37、56、603、335、336 846、850、106、206 马神庙站, 或乘车到航天桥,东行500米,路北("超市发"超市东侧)财政局
4、联系电话:68430031
5、监督电话:
6、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8:30至17:00
7、网址://www.bjcz.gov.cn

样表下载

审批申请书
申请书示范文本
招标代理机构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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