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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北京)
发布日期:2008-06-12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事项编号: 0014C015-01
事项名称: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
服务对象: 法人
办理依据: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79号)
收费标准: 本项目不收费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不含甲级资质上报建设部时限)
办理机构: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建筑业管理处
办公地址: 宣武区广莲路5号
乘车路线: 802路、52路、21路、320路、827路北京西站下
联系电话: 63951166-6218
监督电话: 63987624
相关网址: //www.bjjs.gov.cn
备注:

 办理程序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申请人条件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第79号)、《关于开展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复审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04]5号)的有关规定。
 

二、申请

(一)暂定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
申报材料:
书面资料包括《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表》、《附件资料  企业及人员资料》两部分,每部分单独装订成册。各申报一式一份。
1、《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表》;
2、《附件资料  企业及人员资料》:
(1)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报告;
(2)申报资料目录;
(3)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新办企业不需提供)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5)企业章程复印件;
(6)关于股权情况说明的股东会决议、上级单位批复文件等复印件;(新办企业不需提供)
(7)入资材料复印件;(包括入资单或开业验资报告、增资验资报告、上一年度审计报告)
(8)自有或租赁固定办公场所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有多个办公场所的,均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9)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身份证、职称证书复印件;
(10)技术负责人任职文件、身份证、职称证书、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证书及注册证书;
(11)财务负责人任职文件、身份证、职称证书;
(12)造价工程师资料:(以人员为单位整理相关资料)
《执业从业人员详细资料一览表》,身份证、职称证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以上人员中属退休人员需在该人资料后附:退休证及劳动合同复印件。
(13)一般专职专业人员资料:(以人员为单位整理相关资料)
《执业从业人员详细资料一览表》、身份证、职称证书、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证书及注册证书复印件。以上人员中属退休人员需在该人资料后附:退休证及劳动合同复印件。
(14)企业专职专业人员人事存档证明资料复印件;
(15)企业专职专业人员社会保险证明资料复印件。
(16)企业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保证制度、财务制度等规章制度资料。

(二)暂定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复审
申报材料:
书面资料包括《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表》、《附件资料  企业及人员资料》两部分,每部分单独装订成册。各申报一式一份。
1、《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表》;
2、《附件资料  企业及人员资料》:
(1)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报告;
(2)申报资料目录;
(3)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新办企业不需提供)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5)企业章程复印件;
(6)关于股权情况说明的股东会决议、上级单位批复文件等复印件;(新办企业不需提供)
(7)入资材料复印件;(包括入资单或开业验资报告、增资验资报告、上一年度审计报告)
(8)自有或租赁固定办公场所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有多个办公场所的,均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9)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身份证、职称证书复印件;
(10)技术负责人任职文件、身份证、职称证书、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证书及注册证书;
(11)财务负责人任职文件、身份证、职称证书;
(12)造价工程师资料:(以人员为单位整理相关资料)《执业从业人员详细资料一览表》(可下载),身份证、职称证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以上人员中属退休人员需在该人资料后附:退休证及劳动合同复印件。
(13)一般专职专业人员资料:(以人员为单位整理相关资料)
《执业从业人员详细资料一览表》、身份证、职称证书、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证书及注册证书复印件。以上人员中属退休人员需在该人资料后附:退休证及劳动合同复印件。
(14)企业专职专业人员人事存档证明资料复印件;
(15)企业专职专业人员社会保险证明资料复印件。
(16)企业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保证制度、财务制度等规章制度资料。

(三)乙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 申报材料:
书面资料包括《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表》、《附件资料一  企业及人员资料》、《附件资料二  业绩资料》三部分,每部分单独装订成册。各申报一式一份。

1、《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表》;
2、《附件资料  企业及人员资料》:
(1)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报告;
(2)申报资料目录;
(3)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新办企业不需提供)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5)企业章程复印件;
(6)关于股权情况说明的股东会决议、上级单位批复文件等复印件;(新办企业不需提供)
(7)入资材料复印件;(包括入资单或开业验资报告、增资验资报告、上一年度审计报告)
(8)自有或租赁固定办公场所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有多个办公场所的,均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9)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身份证、职称证书复印件;
(10)技术负责人任职文件、身份证、职称证书、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证书及注册证书;
(11)财务负责人任职文件、身份证、职称证书;
(12)造价工程师资料:(以人员为单位整理相关资料)《执业从业人员详细资料一览表》(可下载),身份证、职称证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以上人员中属退休人员需在该人资料后附:退休证及劳动合同复印件。
(13)一般专职专业人员资料:(以人员为单位整理相关资料)
《执业从业人员详细资料一览表》、身份证、职称证书、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证书及注册证书复印件。以上人员中属退休人员需在该人资料后附:退休证及劳动合同复印件。
(14)企业专职专业人员人事存档证明资料复印件;
(15)企业专职专业人员社会保险证明资料复印件。
(16)企业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保证制度、财务制度等规章制度资料。

3、《附件资料二  业绩资料》:

(1)按《申请表》表二中所列项目组织业绩材料。

(2)每一项业绩材料包括委托代理合同、中标通知书和业主评价意见。

(四)乙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复审
申报材料:
书面资料包括《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表》、《附件资料一  企业及人员资料》、《附件资料二  业绩资料》三部分,每部分单独装订成册。各申报一式一份。

1、《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表》;
2、《附件资料  企业及人员资料》:
(1)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报告;
(2)申报资料目录;
(3)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新办企业不需提供)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5)企业章程复印件;
(6)关于股权情况说明的股东会决议、上级单位批复文件等复印件;(新办企业不需提供)
(7)入资材料复印件;(包括入资单或开业验资报告、增资验资报告、上一年度审计报告)
(8)自有或租赁固定办公场所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有多个办公场所的,均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9)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身份证、职称证书复印件;
(10)技术负责人任职文件、身份证、职称证书、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证书及注册证书;
(11)财务负责人任职文件、身份证、职称证书;
(12)造价工程师资料:(以人员为单位整理相关资料)《执业从业人员详细资料一览表》(可下载),身份证、职称证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以上人员中属退休人员需在该人资料后附:退休证及劳动合同复印件。
(13)一般专职专业人员资料:(以人员为单位整理相关资料)
《执业从业人员详细资料一览表》、身份证、职称证书、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证书及注册证书复印件。以上人员中属退休人员需在该人资料后附:退休证及劳动合同复印件。
(14)企业专职专业人员人事存档证明资料复印件;
(15)企业专职专业人员社会保险证明资料复印件。
(16)企业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保证制度、财务制度等规章制度资料。

3、《附件资料二  业绩资料》:

(1)按《申请表》表二中所列项目组织业绩材料。

(2)每一项业绩材料包括委托代理合同、中标通知书和业主评价意见。

(五)暂定级、乙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改制重组资格认定
申报材料:
书面资料包括《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表》、《附件资料  企业及人员资料》两部分,每部分单独装订成册。各申报一式一份。
1、《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表》;
2、《附件资料  企业及人员资料》:
(1)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报告;
(2)申报资料目录;
(3)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新办企业不需提供)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5)企业章程复印件;
(6)关于股权情况说明的股东会决议、上级单位批复文件等复印件;(新办企业不需提供)
(7)入资材料复印件;(包括入资单或开业验资报告、增资验资报告、上一年度审计报告)
(8)自有或租赁固定办公场所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有多个办公场所的,均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9)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身份证、职称证书复印件;
(10)技术负责人任职文件、身份证、职称证书、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证书及注册证书;
(11)财务负责人任职文件、身份证、职称证书;
(12)造价工程师资料:(以人员为单位整理相关资料)
《执业从业人员详细资料一览表》,身份证、职称证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以上人员中属退休人员需在该人资料后附:退休证及劳动合同复印件。
(13)一般专职专业人员资料:(以人员为单位整理相关资料)
《执业从业人员详细资料一览表》、身份证、职称证书、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证书及注册证书复印件。以上人员中属退休人员需在该人资料后附:退休证及劳动合同复印件。
(14)企业专职专业人员人事存档证明资料复印件;
(15)企业专职专业人员社会保险证明资料复印件。
(16)企业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保证制度、财务制度等规章制度资料。

(六)甲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的初审
申报材料:
书面资料包括《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表》、《附件资料一  企业及人员资料》、《附件资料二  业绩资料》、《附件资料三  代表性业绩资料》(仅申请甲级时申报)四部分,每部分单独装订成册。申报甲级资格(包括升级及复审),各申报一式两份。

1、《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表》;

2、《附件资料一  企业及人员资料》:

(1)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报告;

(2)申报资料目录;

(3)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新办企业不需提供)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5)企业章程复印件;

(6)关于股权情况说明的股东会决议、上级单位批复文件等复印件;(新办企业不需提供)

(7)入资材料复印件;(包括入资单或开业验资报告、增资验资报告、上一年度审计报告)

(8)自有或租赁固定办公场所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有多个办公场所的,均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9)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身份证、职称证书复印件;

(10)技术负责人任职文件、身份证、职称证书、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证书及注册证书;

(11)财务负责人任职文件、身份证、职称证书;

(12)造价工程师资料:(以人员为单位整理相关资料)
《执业从业人员详细资料一览表》(可下载),身份证、职称证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以上人员中属退休人员需在该人资料后附:退休证及劳动合同复印件。

(13)一般专职专业人员资料:(以人员为单位整理相关资料)

《执业从业人员详细资料一览表》、身份证、职称证书、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证书及注册证书复印件。以上人员中属退休人员需在该人资料后附:退休证及劳动合同复印件。

(14)企业专职专业人员人事存档证明资料复印件;

(15)企业专职专业人员社会保险证明资料复印件。

(16)企业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保证制度、财务制度等规章制度资料。

3、《附件资料二  业绩资料》:

(1)按《申请表》表二中所列项目组织业绩材料。

(2)每一项业绩材料包括委托代理合同、中标通知书和业主评价意见。

4、《附件资料三  代表性业绩资料》:

在表二中选择一个有代表性的项目,提供完整资料一套,内容包括委托代理合同、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标底、开标评标记录、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合同、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和招标人的评价意见。
(七)注意事项:

1、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材料的材料使用A4纸。

2、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无
 

四、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
1、对准予的乙级(含)以下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制发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和企业资质证书,并向申请人送达。对审核同意的甲级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制发行政许可办理结果通知书,并向申请人送达,同时按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建设部。
2、对乙级(含)以下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不予行政许可的,制发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对甲级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审核不同意的,制发行政许可办理结果通知书。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和行政许可办理结果通知书应当写明理由和申请人享有的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并将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或行政许可办理结果通知书和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 
3、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后,将许可过程中形成的文书材料按要求归档,并定期公示行政许可决定。

(二)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20个工作日(不含甲级资质上报建设部审批时限)
2、收费标准:本项目不收费


五、便民提示
1、受理机构: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建筑业管理处
2、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广莲路5号
3、乘车路线:802路、52路、21路、320路、827路北京西站下
4、联系电话:63951166-6218   
5、监督电话:63987624
6、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0-5:00
7、网址://www.bjjs.gov.cn


   
办事依据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
 
1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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