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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骨折手术5年未愈合 医院赔偿4万元
发布日期:2012-05-11    作者:徐涛律师
患者骨折手术5年未愈合 医院赔偿4万元     患者史女士5年前因摔折右臂到北京西城区一家专科医院做手术,直至今年才发现骨折处居然一直没有愈合。记者今日获悉,西城法院一审判决医院存在医疗过错,赔偿患者4万余元。
    原告史女士摔折了右臂到西城区某医院住院治疗,2001年10月23日,医生给她做了手术。史女士住院23天后出院回家休养 。以后多年中,史女士右臂一直不能负重,长期在医院复查。没成想去年4月,右肘关节外侧突然出现皮肤破溃,医生诊断发现是手术内置的克氏针断裂,刺破了皮肤造成的,当日手术把断针拔出。今年7月,史女士到其他医院就诊得知,5年来,自己右臂的骨折处居然一直没有愈合、肘关节屈伸受限,而且外观已经畸形,留下8级伤残。
    由于协商无果,史女士将医院告上法庭。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医疗过错鉴定。
    鉴定专家们认为,医院手术技术欠佳,内固定技术不规范,固定不牢靠,并在骨折没有愈合的情况下过早进行肘关节功能锻炼,致使其日后骨折愈合受影响,这些医疗缺陷与史女士骨折畸形不愈合、局部破溃及功能障碍等症状的发生有关。
    此外,鉴定机构还认为,该医院复查中发现史女士骨折畸形不愈合,局部破溃时,却没有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她治疗及功能恢复更加困难。医院存在医疗缺陷,应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法院据此判决医院赔偿史女士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4万余元。
徐涛律师15327446830   QQ574659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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