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糊涂触刑法 尽力争取获缓刑
湖北人郭某,在泉州某公司打工数年。2010年在工作中,不慎刑伤手指,花费近万元,公司为其支付了医疗费。郭某提出公司还应支付营养费、误工费等工伤待遇,但公司却迟迟未予答复。郭某一气之下,利用其担任仓管员的便利,将公司的一批库存货物低价卖给了石狮的买主。公司发现后报案,郭某被抓获。郭某的家属积极与公司协商,代郭某赔偿了公司的经济损失,并聘请刘娟、郑文峰律师为其辩护。刘律师在庭审中提供了郭某所在公司的谅解书、郭某家庭情况等证据,结合本案事出有因等具体情况,请求法庭能够对郭某宣告缓刑。丰泽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采取了辩护律师的意见,对郭某从轻处罚并宣告了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