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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印刷企业变更审批(北京)
发布日期:2008-06-14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事项编号: 0032C003-02
事项名称: 外商投资印刷企业变更审批
服务对象: 法人
办理依据: 《设立外商投资印刷企业暂行规定》
收费标准: 本项目不收费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不含商务部门的审批时间)
办理机构: 市新闻出版局印刷复制业管理处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55号
乘车路线: 101路、109路、202、110路、674路、420路到朝内小街下
联系电话: 64081418
监督电话: 64081804
相关网址: www.bjppb.gov.cn
备注:

 
办理程序
外商投资印刷企业变更审批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1、中外合营印刷企业申请兼营或者变更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或者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比照设立外商投资印刷企业审批程序办理。
2、外商投资印刷企业申请兼并其他印刷企业,或者因合并、分立而设立新的印刷企业的,比照设立外商投资印刷企业审批程序办理。
3、经营期限届满,确需延长经营期限的,应当在经营期限届满的180天前提出申请,比照审批程序办理。
4、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经营场所、股权比例等其他主要登记事项,或者终止印刷经营活动的,参照备案程序办理。

 

二、申请

(一)提交材料

1、《印刷企业变更申请书》;

2、《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印刷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二)注意事项:

1、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材料的材料使用A4纸。

2、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无

 

四、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
1、批准兼营或者变更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或者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兼并其他印刷企业,或者因合并、分立而设立新的印刷业企业的;批准延长经营期限的,发给批准变更或者延长经营期限通知书,同时告知申请人下列事项:  
(1)在接到市新闻出版局的批准变更或者延长经营期限通知书后,向市商务部门申请履行外商投资企业变更手续;  
(2)在获得商务部门批准后,持《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到市新闻出版局变更《印刷经营许可证》;  
2、根据商务部门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变更《印刷经营许可证》并通报工商行政部门。  
3、不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4、即时办理变更主要登记事项的备案,变更或者收回《印刷经营许可证》;并告知申请人到工商、外经贸行政部门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
5、即时办理终止印刷经营活动的备案,收回《印刷经营许可证》并通报工商和外经贸行政部门。
6、对因不能提交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文件暂时无法受理,以《告知通知书》的方式一次性告知具体要求。
(二)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10个工作日(不含商务部门的审批时间)
2、收费标准:本事项不收费

五、便民提示
1、受理机构:市新闻出版局印刷复制业管理处          
2、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55号
3、乘车路线:101路、109路、202、110路、674路、420路到朝内小街下   
4、联系电话:64081418       
5、监督电话:64081804
6、办公时间:工作日的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7、网址:www.bjppb.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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