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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投资项目贷款贴息管理 (北京)
发布日期:2008-06-13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事项编号: 0018B019
事项名称: 境外投资项目贷款贴息管理
服务对象: 法人
办理依据:

1、《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外经贸委关于鼓励境外投资和对外承包工程与劳务合作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02]49号
2、《关于印发〈北京市企业境外投资项目贷款贴息管理办法〉的通知》京经贸服贸字[2003]104号
3、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北京市企业境外投资项目贷款贴息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京商经字[2004]107号

收费标准: 本项目不收费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办理机构: 商务局行政受理大厅
办公地址: 东城区朝内大街l90号
乘车路线: 电车101,109,112,公交420,巴士专线846,810,823,朝内小街站下
联系电话: 65251618
监督电话: 65248759
相关网址: //www.bjmbc.gov.cn
备注:

办事程序

境外投资项目贷款贴息管理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申请境外投资项目贷款贴息管理应具备下列条件:

1、领取了境外投资批准证书的境外企业的国内投资主体及符合贴息管理办法规定的项目执行单位  
2、领取了境外投资批准证书并为到境外举办加工贸易或建立本市产品营销网点和商业连锁殿从境内银行取得贷款的本市企业 
3、领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企业批准证书》、《内地企业赴港澳地区投资批准证书》从境内银行取得贷款的本市企业

二、申请

(一)提交材料

1、北京市境外投资贷款贴息申请及资金申请表一式三份;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企业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3、承贷银行出具的贷款合同及合同项下的借据和利息结算清单复印件。
(二)注意事项:

1、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材料的材料使用A4纸。

2、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四、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

对于符合规定的项目,完成汇总审核并签署意见后送市财政局,经市财政局审核后统一将贴息资金拨至申请企业。

(二)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10个工作日

2、收费标准:本事项不收费

五、便民提示

1、受理机构: 北京市商务局行政受理大厅

2、办公地址: 东城区朝内大街l90号

3、乘车路线: 电车101、109、112,公交420,巴士专线846、810、823,朝内小街站下

4、联系电话: 65251618,85163143

5、监督电话: 65248759

6、办公时间:工作日的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

7、网址://www.bjmbc.gov.cn

样表下载

北京市境外投资贷款贴息资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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