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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有的房子无其他共有人同意不得买卖
发布日期:2012-04-25    作者:110网律师
李先生说,5年前,他和父母、哥哥三方各出资1/3,购买了一套房子,房子则一直由哥哥和嫂子居住着,自己结婚后也另外买了房子居住。现在,哥哥提出要把房子卖掉,好把他当年投资的那部分钱拿出来,哥哥要另外买房单独过。
  
  李先生不同意将房子卖掉。他说,房子是打算给父母养老的,如果卖掉了父母就少了一份保障了。但是,房屋的产权证上,只有自己和哥哥两人的名字。不过哥哥也口头认可父母有房屋1/3的产权。
  
  李先生问,如果必须把房子卖掉,怎样才能在产权证上没有父母名字的条件下,保证自己的父母能够拿到1/3的卖房款?
  
  泉州律师:根据你所提供的信息,从产权登记表明该房子是你和你哥的共有财产,你和你哥是该房子的合法产权人。对于共有财产,某一共有人如要将共有财产转让,必须经过其他共有人的同意,因此,如果你不同意将该房子卖掉,那么,你哥就无权卖房。
  
  如要卖房,又要保证你的父母能够得到三分之一的卖房款,你应事先和你哥、你父母三方签订书面协议,确认你父母对该房子的三分之一财产份额。当然,这个协议只在你们家庭内部有效,对外不能对抗第三人。
泉州冯律师 代理各类民事、刑事案件  13788828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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