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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限内主要林木品种审定(北京)
发布日期:2008-06-13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事项编号: 0044C039
事项名称: 权限内主要林木品种审定
服务对象: 法人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2、国家林业局令第8号《主要林木品种审定办法》

收费标准: 本项目不收费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办理机构: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8号双全大厦627(市园林绿化局政务服务大厅)
乘车路线: 302、367、387、104、725、300、801、特8、825、702、735中国科技馆下车
联系电话: 62052244—3627
监督电话: 62012886
相关网址: www.bjyl.gov.cn
备注:

办事程序

权限内主要林木品种审定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1、在北京市辖区内选育的主要林木品种
2、选育程序符合《主要造林树种阔叶树良种选育程序与要求》(GB/T14073-93)、《林木良种审定规范》(GB/T14073-93)等标准和办法。
3、申请审定的品种技术指标应当达到国家或北京市有关标准和要求。 

 

二、申请
(一)
提交材料
1、北京市主要林木品种审定申请表;
2、林木品种选育报告。报告应详述选育品种的亲本来源及特性,选育(引种)过程,区域(引种)试验规模,主要经济指标和优缺点,繁殖栽培技术要点和适宜种植范围等。同时提出拟定的品种名称;
3、已通过科技成果鉴定或获得新品种权的,附相应证书复印件;获奖品种,附奖励证书复印件。
4、属转基因品种的要附国家林业局林业生物基因工程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转基因生物商品化生产证明。
5、林木品种特征标准图谱(如叶、茎、根、花、果实、种子的照片)及母树、试验林照片。
6、经济林品种须附品质鉴定材料复印件;特用林须附材质鉴定材料复印件。
7、属协作育种的,附协作协议和报审委托书;
8、选育者与申报者非同一单位(或人)的,应附委托书或授权协议。
9、北京市主要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评审意见。

(二)注意事项
1、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材料的材料使用A4纸。
2、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无

 

四、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
对审核通过的林木品种,通知申办人领取林木良种证书,并由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通过计算机网络等形式公告办事结果

(二)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15个工作日
2、收费标准:本事项不收费


五、便民提示
1、受理机构: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2、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8号双全大厦627(市园林绿化局政务服务大厅)
3、乘车路线:302、367、387、104、725、300、801、特8、825、702、735中国科技馆下车
4、联系电话:62052244—3627
5、监督电话:62012886
6、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7、网址:
www.bjyl.gov.cn

 

样表下载

林木品种审定申请书
主要林木品种审定申请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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