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号: | 0027C008 |
事项名称: | 固体废物转移出我市进行贮存、处置的审批 |
服务对象: | 法人 |
办理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三条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办理时限: | 20个工作日 |
办理机构: | 北京市环保局行政受理大厅 |
办公地址: | 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4号 |
乘车路线: | 乘公交车27路、320路、701路、717路、727路、748路、921路、118路四道口站 |
联系电话: | 68466300 |
监督电话: | 68717192 |
相关网址: | //www.bjepb.gov.cn |
备注: |
办事程序
固体废物转移出我市进行贮存、处置的审批 |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1、本市不具备安全处置所转移固体(危险)废物的能力或接收地处置该固体(危险)废物技术合理性、适宜性强;
(一)提交材料: 1、行政许可申请表 1、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材料的材料使用A4纸。 2、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四、办理结果 五、便民提示 1、受理机构:北京市环保局行政受理大厅 2、办公地址: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4号 4、联系电话:68466300 7、网址://www.bjepb.gov.cn |
样表下载
北京市固体(危险)废物移出申请表
行政许可申请表